立法强制举报虐儿 违者最高判囚3月

2023-06-01 00:00

五岁女童临临受虐致死案轰动一时,市民献花悼念。
五岁女童临临受虐致死案轰动一时,市民献花悼念。

(星岛日报报道)政府在2021年《施政报告》宣布推展强制举报虐儿的立法工作,并于本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将于本周五刊宪。新机制下,来自3个工作界别的从业者,包括社福界、教育及医疗衞生界合共23类人士,若有合理理由怀疑儿童遭受严重伤害或正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必须尽快举报,违例者最高可判监3个月及罚款50000元。另外亦设立两条免责辩护,包括真诚而合理地相信延误举报符合儿童的最佳利益。上述安排建议在新制定的法例刊宪后18个月实施,期间进行相关的培训工作。
立法建议的保护者为18岁以下儿童,「强制举报者」如在工作过程中合理地怀疑儿童「已遭受并仍遭受严重伤害」或「正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必须尽快举报。其中造成严重伤害的例子包括身体虐待、性侵犯、心理虐待以及疏忽照顾。至于欺凌以及非因父母疏忽而致受伤的伤害则不包括在内。

强制举报者包括来自3个工作范畴、合共23类在工作中经常或有机会接触到儿童的人士,包括来自社福界别的社工、幼儿工作者等;来自教育界别的教员、寄宿学校舍监;医疗衞生界则涵盖18类职业,包括护士、医生、中医及物理治疗师等。政府消息人士指,选定上述强制举报者经历了为时两年的谘询,认为若然是全民皆报,反而「资源会摊到很薄」,故锁定上述工作范畴的人士。
建议两项免责辩护

若强制举报者未有履行举报责任,最高可判监3个月及罚款50000元。政府消息人士指,举报者若发现有儿童受虐应该尽快举报,故订下举报时限并不实际。不过,立法建议亦设有两项免责辩护,包括举报者「真诚而合理地」相信延误举报可保护儿童,并在延误期间采取行动保护儿童利益。此外,若举报者相信已有其他举报者已举报相关个案,同样可免责。不过,消息人士强调,若受虐儿童不想举报者举报,这并不构成辩护理由,强调有举报及支援肯定更好。

此外,草案亦加入保护举报者的条文,包括任何人不得故意阻止或阻碍「强制举报者」进行举报,或披露举报者的身分。举报者不会因为举报,而招致法律责任,亦不会因而被断定违反专业守则。
设新留宿中心应付个案

消息人士表示,预计相关机制生效后,强制举报虐儿的个案会大幅上升,故社署将会设立一所新的留宿幼儿中心,预计在下年首季启用。社署亦正考虑增设另一所规模相同的留宿幼儿中心,加强宣传招募更多寄养家长,进一步增加紧急安置名额的供应。

至于强制举报者若发现怀疑儿童受虐时,应否直接致电警方,消息人士表示,报警即等同举报,而社署亦会与警方商讨,将来是否会设立专用热綫。消息人士又指,举报者致电相关热綫后,届时亦需要填妥一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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