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荣光》禁制令下月再审 律政司:非针对全世界

2023-06-13 00:00

律政司司长日前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
律政司司长日前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

(星岛日报报道)律政司上周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任何有意图煽动他人犯分裂国家或侮辱国歌的人士,以任何方式传播反修例歌曲《愿荣光归香港》。案件昨于高等法院开庭进行指示聆讯,《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嘉信要求律政司厘清被告身分,律政司确认是次禁制令并非针对全世界,而是针对正在作出及有意图作出涉案四项非法行为的人,但需进一步索取指示。陈官另批准律政司以发布新闻公报及二维码的方式,向被告送达涉案文件,禁制令聆讯现排期在7月21日上午进行。
法官要求厘清被告身分

原告为律政司司长,被告为任何作出禁制行为的人士。律政司希望申请向法庭呈交涉案文件,陈嘉信法官关注到禁制令被告不具名,要求律政司厘清谁是被告,以便向被告送达涉案文件。律政司强调禁制令并非禁制全世界,只是针对任何现正作出以及有意图作出入禀状所指行为的人士,过往曾经作出涉案行为的人士不受禁制令所限。

陈官质疑在禁制令生效后作出涉案非法行为的人士是否属于被告范围内,并举例指,「假若某人本身没有意图干犯涉案行为,亦不属被告范围内,但在禁制令颁布后作出禁制令所禁止的行为,违反禁制令,会否被捕?」律政司则认为他们会因为违反禁制令而被捕,但同意难以辨认被告身分,故需时索取进一步指示。
3官方网站准发布新闻公报

律政司亦指,涉案行为将于禁制令正式颁布后才被禁止,若有人在禁制令颁布前发布及传播《愿荣光归香港》,则须按事实及证据去判断其行为是否属于持续行为。

陈官认为被告有权提交文件以作抗辩,就如何向被告送达涉案文件方面,陈官批准律政司把有关禁制令申请的新闻公报发布在政府网站、警方网站及律政司网站,予公众及任何有可能成为被告的人士阅览。新闻稿须有中文及英文版本,并附有涉案文件的二维码,让公众透过二维码索阅涉案文件。书面版本亦会张贴在湾仔分区警署报案室。

禁制令的入禀状指,律政司司长要求禁制(一)任何有意图煽动他人犯分裂国家或煽动意图,尤其是主张把香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的人士;(二)任何有意图侮辱国歌,以致他人相当可能误会《愿荣光归香港》为香港国歌,或使人联想到香港是一个独立国家并拥有其本身的国歌之人士,以任何方式包括在互联网及任何网上平台,广播、转载、传播、表演、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愿荣光归香港》,包括其曲调、歌词或曲词。

此外,律政司司长亦要求禁止(三)任何人士协助、促使、导致、煽惑或教唆他人实施或参与上述行为,或者(四)明知而授权、准许或容许他人实施或参与他人参与相关行为。律政司司长另要求颁令禁止32条与《愿荣光归香港》有关的YouTube影片发布及传播。案件编号:HCA 8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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