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法》出台 外国可成被告

2023-09-03 00:00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前日闭幕,审议及表决了多项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前日闭幕,审议及表决了多项草案。

继《反外国制裁法》后,内地前日(1日)首次通过《外国国家豁免法》(简称豁免法),明年元旦起,中国法院可受理、审判以「外国国家」为被告的案件。外交部表示,近年来,一些外国法院受理反华势力针对我国国家的诬告滥诉,新法将为我国进行对等反制提供法律依据,并可发挥防范、警示和震慑作用。全国人大法工委称,豁免法施行后,香港及澳门应当跟随中央政府新的规则和政策。
全国人大常委会前日通过《外国国家豁免法》,明年1月1日起实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马新民指出,在豁免法出台之前,我国长期实行「绝对国家豁免」政策,中国法院不受理以外国国家为被告的案件,这带来两方面不利影响:首先,中国公民、企业与外国国家发生商业纠纷后,无法通过中国法院维权。另一方面,近年一些外国法院频频受理针对我国的诬告滥诉案,而我国法院却不能管辖外国国家,造成了不对等局面。为此,我国确有需要制定新的法律。
企业能在中国起诉美国政府

《外国国家豁免法》最早提出于2020年。据北京环球网当时报道,伴随新冠疫情在各国相继爆发,以美国为首的部分国家以中国传播、隐瞒疫情等藉口公然对中方进行污名化,甚至一些国家的团体或个人依据美国的《外国主权豁免法》对中国政府和相关部门提起诉讼。时任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马一德向全国人大提案尽快制定《外国国家豁免法》。马一德表示,中国政府作为被告在外国法院被频频起诉,这远远落后于中国对外交往的实际需求,导致在国际交往中处于劣势。

研究国际关系的解放军专家邵永灵昨日在网上发文说,当前美国已经将大批中国企业制裁,《外国国家豁免法》出台后,这些企业就能在中国法院起诉美国政府。
以维护国家主权平等为原则

这是继2021年实施《反外国制裁法》后,中国另一部反制外国的法律,官方形容为「涉外法治建设的里程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强调,中国的外国国家豁免制度以维护国家主权平等为原则,立足中国国情和现实需要,参考借鉴有关国际条约和国际通行做法,「与个别国家恣意扩大管辖、搞所谓『长臂管辖』有本质区别」。

对于《外国国家豁免法》是否适用于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法工委负责人表示,新法体现了中央人民政府决定采取的国家豁免规则和政策。豁免法施行后,根据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随中央人民政府转向《外国国家豁免法》所体现的国家豁免规则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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