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被「起底」 私隐公署拘事务律师

2023-09-26 00:00

卢廸凡提醒市民,不要因私人纠纷而以「起底」手段对付他人。
卢廸凡提醒市民,不要因私人纠纷而以「起底」手段对付他人。

一名受事务律师委托为一宗诉讼案件作律师代表的大律师,因事务律师未支付全数费用,向其律务事务所投诉,导致该名事务律师遭解雇,懐疑有人心生怨恨,8个月内不断在社交平台发出大量「起底」讯息,包括公开大律师的个人资料、身份证副本及作出负面评论;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调查后,昨拘捕该名事务律师。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下称公署)刑事调查组高级个人资料主任卢廸凡表示,调查显示一名事务律师曾委托一名大律师为一宗诉讼案件作律师代表,但其后只向大律师支付小部分费用,大律师于是向事务律师所属律师事务所投诉;至去年9月,律师事务所向大律师支付欠款,并将事务律师解雇。
受害人报案拘59岁男子

去年9月至今年4月,有人疑心生不忿,先后透过Facebook及Instagram共8个帐户,发布74条「起底」讯息,内容包括大律师的中文姓名、英文姓氏、别名、照片、职业、相关大律师事务所、网址及身份证副本,其中身份证副本可看到其中文姓名、英文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性别及照片等,讯息亦有关于大律师的负面评论。

受害人获悉个人资料被披露,主动向公署投诉,公署经调查后,昨在港岛区拘捕一名涉案59岁男子,罪名是涉嫌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4(3A)条「未获资料当事人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即未获当事人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疑人仍被扣查,公署正调查其犯案动机。

卢廸凡续称,公署会继续调查案件,提醒市民不要因私人纠纷而以「起底」手段对付他人,而身份证载有个人敏感资料,随意或恶意在未经资料当事人同意下披露或转载其身份证副本,可构成「起底」罪行,一经定罪,可被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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