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美娟:全部区议员已开设办事处

2024-04-01 00:00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表示,全部470名区议员已开设办事处。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表示,全部470名区议员已开设办事处。

新一届区议会于今年1月履职,根据《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指引》,区议员须于上任3个月内开设办事处;惟至上月中,仍有约4成区议员未开设办事处,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日前指,有信心470名区议员能在上月底前全部开设办事处。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回覆传媒查询时表示,截至昨日,全部470名区议员已开设最少一个地区办事处,当中有251名区议员的办事处设于公共屋邨,包括独立或联合办事处。

翻查区议会网页,各区区议员通讯录中,原先呈「留白」状态的联络资讯,都已填上办事处地址、办公时间、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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