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梓华助李宇轩窜台 搭路搵安全屋船家
2024-04-30 00:00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三间相关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昨进行第68日审讯。第五名「从犯证人」、法律助理陈梓华否认自己是「勇武派」成员之一,他在主问阶段曾供称黎智英曾向他说:「我唔系唔支持勇武,只系我需要迎合西方(要求),去获得国际支持」。辩方质疑他没有在录影会面和书面供词中提过此事,陈承认此事在书面供词没有提及,惟陈坚称「但佢有讲过呀嘛」。杜丽冰法官指出,辩方在没有让陈阅读在2021年制作、长达700页的录影会面誊本和书面供词,便不停就此盘问陈,对陈并不公平,遂批准理应陈可在本周五前阅读全文。
辩方继续盘问陈梓华,指出陈在2020年10月10日的录影会面中,曾向警方表示自己没有协助李宇轩离港,又称自己「无资助过佢(李宇轩)一分一毫,更莫讲话协助佢离开香港」。辩方质疑他当时是否说实话,但法官李运腾要求陈回答此事实问题,陈便称:「当时讲紧假话」,另承认他的确曾经协助李宇轩潜逃离港。
陈世德表明提供交通财政支援
陈梓华另与男车手Cap讨论过安排李宇轩离港事宜,Cap表示他可以提供协助,为李宇轩安排钓鱼工具及船家,亦提供乔装装扮以隐瞒身份,Cap此后与李宇轩直接联络,李宇轩向陈梓华交代他已在Cap协助下安排离港事宜。
陈梓华忘记他是否曾指示李宇轩抵达台湾后到警署自首及寻求协助。辩方问陈梓华曾否在任何场合向李宇轩提及,陈在成立流亡政府后愿意成为领导人,陈思考一会儿后回答:「我会话无」。
辩方指,陈梓华在2021年2月15日因「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被捕,警方在2021年3月31日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陈梓华时,陈首次问及警方他可否成为控方证人,其代表律师刘豹在2021年5月7日写信予律政司,表明陈愿意承认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建议律政司把另一项「串谋协助罪犯罪」存档法庭或撤控。
2021年问警可否成控方证人
陈梓华在2021年4月28日正式成为控方证人,并录取了共180分钟的录影会面。辩方指出,警方在2021年3月31日至4月26日,曾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陈梓华共18小时。文件显示,2022年5月7日至2024年1月15日,警方曾经到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探望陈梓华65次,见面时间合共约65小时。陈指他在该65小时的警方会面中谈论「主要都系讲喺里面嘅生活」,谈及其身体或抱怨,又指「一开始好经常系我情绪好崩溃,去到后来我会讲下啲生活嘢⋯⋯想知多啲」。
辩方问陈梓华当时是否因为情绪状态,而需从荔枝角收押所转往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羁押;陈称自己不知道,但确认自己情况未至于需医生治疗或介入。案件编号: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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