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旅馆」释义 营地须持牌经营
2024-05-02 00:00在香港经营酒店或宾馆受《旅馆业条例》(第349章)规管,提供短期收费住宿服务的帐幕或露营车营地,若其经营模式符合《条例》对「旅馆」的释义,须领有宾馆(度假营)牌照方可经营。
民政事务总署回覆指,牌照处于2020年至2024年3月底,共接获43宗涉及度假营无牌经营宾馆的投诉,处方在接获有关投诉后,已按既定机制作出跟进及巡查,而大部分个案经巡查后并无发现违反《条例》。署方续说,过去两年,牌照处曾检控2宗涉及于帐幕营地无牌经营旅馆的个案,并正调查2宗涉及露营车营地无牌经营旅馆的个案。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