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要求暂停输入外劳申覆核败诉
2024-05-24 00:00政府去年公布计划输入外劳,涵盖建造业、运输业和一般低技术工种,前劳顾会成员其后入禀提出司法覆核,质疑政府下决定前没有谘询劳顾会,要求法庭下令政府暂停输入外劳。法官高浩文昨于高等法院公布判词,直指劳顾会不是法定谘询机构,前劳顾会成员错误假定劳福局必须向劳顾会谘询劳工议题,驳回司法覆核许可申请,判前劳顾会成员败诉。
申请人为2019至2020年劳顾会劳方委员、港九工团联合总会主席李国强,拟答辩人为劳福局、运输及物流局和发展局。入禀状指,去年6月19日有6名劳雇会委员不满政府打算扩展「补充劳工计划」,开会时集体离场,惟此后政府未有再谘询劳顾会,申请人质疑当局做法违反《国际劳工标准》中所要求的三方商讨原则。局方质疑申请人已不再担任劳顾会成员,没有资格申请司法覆核,在任委员反而更适合提出司法覆核。申请人反驳指自己身兼港九工团联合总会主席,而且输入外劳政策对工人就业影响深远,工会会员必然会受到外劳计划影响。
未能提出任何合理可议理据
法官高浩文认为申请人具资格提出司法覆核,又同意政府计划输入的外劳数字会对本地就业市场构成一些冲击,并不是微不足道,故本案议题具公众利益。然而法官高浩文指出,申请人未能提出任何合理可议理据,劳顾会从来不是法定谘询机构,政府提出的「补充劳工优化计划」也没有改变劳顾会角色。
法官高浩文指,政府推出计划时其实已谘询业界代表、立法会议员及建造业议会等机构,申请人错误认为政府谘询劳工议题时必须谘询劳顾会。
申请人质疑输入外劳决定违反《国际劳工标准》,法官高浩文反驳上述标准主要用作推动劳资和政府三方商讨,毋须所有劳工议题一律采用,政府在商讨重要劳工政策例如最低工资时曾采用上述标准,足见政府肯定其重要性,申请人无法提出任何可议理据证明政府不遵从上述标准,终驳回司法覆核许可申请。
案件编号:HCAL 140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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