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暴动案8男罪成囚37至50月

2024-06-23 00:00

2019年11月理大发生暴动,逾千示威者在弥敦道投掷汽油弹。
2019年11月理大发生暴动,逾千示威者在弥敦道投掷汽油弹。

  警方2019年11月封锁理大后,有网民呼吁示威者聚集油尖旺一带,意图分散理大外的警力。约二千示威者在弥敦道投掷至少251枚汽油弹,警方展开围捕行动及拘捕共213人。其中8男被控暴动罪成,区院暂委法官梁嘉琪昨移师西九龙法院,判处8男分别入狱37个月至50个月。梁官指本案暴动规模庞大,造成的破坏为公共开支带来负担,亦令交通受阻,有小巴专线更受暴动影响,自1997年以来首次录得零收入。 

8名被告依次为29岁区启泰、27岁陈俊宇、22岁陈建希、22岁陈国庭、25岁陈力图、28岁郑子峰、25岁何颂贤及30岁何家尧。陈力图、郑及何颂贤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罪成,其馀5人开审前认罪。

控罪指,各被告于2019年11月18日在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一段弥敦道参与暴动。

梁官昨引述,辩方求情提到区当日到场是打算救助有需要人士,而他身穿黑衫黑裤亦是希望令示威者更容易接受他的救援。惟梁官认为,区当时并没有携带专业的急救用品,与辩方所称的救援目的不符,亦无证据显示区当日曾为任何人进行急救。区在2020年底已被消防处解雇。
投掷至少251枚汽油弹

梁官指暴动是严重罪行,案发时示威者与警方的人数悬殊,警方处于弱势一方及几近面临弹药耗尽的情况;示威者在现场投掷了至少251枚汽油弹,落在地面上、形成多个火球;暴动规模庞大,有1500人至2000人参与,暴动范围覆盖油麻地窝打老道、碧街及咸美顿街一带,本案破坏对公共开支造成负担,为邻近居民带来不便,有小巴专线更因暴动录得零收入,为1997年以来首次。

考虑其他涉及当日暴动的案例后,梁官以监禁54个月、即4年半作为量刑起点,本案因受疫情影响而须重新排期审讯,虽然并非不合理的延误,但候审期间,各被告家庭、健康及工作状况均有所改变,梁官遂酌情减刑。

案中5名被告在开审前认罪,梁官给予相应扣减,区判监40个月,陈俊宇判监38个月,何家尧判监40个月;陈建希及陈国庭案发时相对年轻,前者判监37个月,后者判监38个月。

馀下3名被告虽然不认罪,惟梁官念在他们承认大部分案情、审讯时集中争议点,故亦酌情减刑,判处陈力图及郑监禁50个月;何颂贤案发时相对年轻,判监48个月。

东九龙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高级督察潘崇礼在法院外回应,指警方当晚围捕行动中拘捕共213人,及后分17案起诉各人暴动罪,本案为第15宗判刑案件。213名被告中,共200人罪名成立,当中11人被判入教导所,167人被判监29至64个月监禁,馀下22人正等候判刑;仅有6人脱罪,另有7人潜逃。

案件编号:DCCC 44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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