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斥有被告公然违法 不谙法律绝非求情理由

2024-07-03 00:00

香港岛区「初选」案参选人昨于西九龙法院求情。
香港岛区「初选」案参选人昨于西九龙法院求情。

35+颠覆案中,31人承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14人受审后被裁定罪成,香港岛区所谓「初选」参选人昨于西九龙法院求情,袁嘉蔚代表律师称「35+」颠覆图谋根本无法实现,被法庭反驳指戴耀廷相信其计划切实可行,梁晃维代表律师称梁误堕法网,被法庭指出其立场比戴耀廷更激进,郑达鸿、徐子见及杨雪盈的代表律师则冀望法庭参考《国安法》「三级刑罚制」,可从轻发落判其为「其他参与者」。
资深大律师祁志代表被告袁嘉蔚先陈词指本案串谋存在缺陷,难以实现,功能组别形势、解散立法会重选时选民选择以至原当选人会否重新参选,一切尽皆不明,故不应基于串谋已落实或不可能的后果来量刑。法庭反驳指然而戴耀廷相信计划可行,而案中证据亦显示各被告相信该计划会成功。
梁晃维立场比戴耀廷更激进

祁志指因「35+」颠覆图谋注定失败,因此对国家安全没有造成实质伤害,法庭对祁的说法有保留,指各被告为确保颠覆图谋可切实执行,设有名为「灵童制」的替补机制,在其被取消参选资格后安排 「Plan B」人选补上,令该计划可继续执行。

资深大律师彭耀鸿求情指梁晃维发起《墨落无悔》声明时早于《香港国安法》实施前,法官陈庆伟则指梁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未有撤回其《墨落无悔》主张,又提问彭耀鸿指梁是否因被取消立会参选资格,才令其实际上无法继续参与「35+」颠覆图谋,彭表示同意。

彭又指梁未有安排「Plan B」出选,因此参与程度有限,只属「积极参与者」,法庭却指根据审讯证据,梁未有安排「Plan B」 出选只因其无法找到合适的替代人出选,而非不想推行「Plan B」。

彭耀鸿提出梁并非蓄意违法,而是出于对法律的无知(Ignorance of law),以为「35+」颠覆图谋合法才误坠法网。法庭驳斥彭的说法,指梁发起《墨落无悔》是要表达比戴耀廷更激进的立场,而非出于对法律有误解。法庭不排除部分被告因误信戴耀廷而犯法,但同时亦指出有部分被告是顽固激进分子,其所作所为完全漠视、甚至公然违反 《香港国安法》,因此顽固激进分子绝不能以对法律无知作求情理由。

资深大律师潘熙认为郑达鸿的犯罪角色相对轻微,解释郑达鸿被取消资格后便没有提出替补人选,不再继续犯案,犯案时间短,其后更退出公民党远离政治。

潘熙呈上郑达鸿自己连同支持者至少7封求情信,交代郑达鸿只想服务民生,其案中角色相对次要,单纯跟从公民党领袖立场。

大律师黄雅斌求情指徐子见2015年离婚,去年于还柙期间丧父,自己亦身负多种长期病患,饱受煎熬,而徐子见多年前身体欠佳后才开始参政,街坊撰写求情信可见徐子见以各式各样的方式服务社区,包括跟进鼠患、灾后清除路障等,显示其坐言起行。黄雅斌最后交代徐子见认为其只属最次要的「其他参与者」,因为一直以来从未向他人施压,其政治地位较低,故罪责亦较轻。

大律师张耀良呈上来自前同事司马文、剧协会长冯禄德等合共32封求情信,展示杨雪盈热心文艺及服务社区的一面,张耀良形容杨雪盈因一时愚昧误堕法网,希望法庭重新审视杨雪盈的行为。法庭批评张不像是为杨雪盈求情,而像是为杨就定罪上诉作陈词。

案件编号:HCCC69、7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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