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振邦合成炸弹 吴智鸿团夥工作室测试
2024-08-09 00:00屠龙小队及吴智鸿团夥等人涉串谋在2019年12月8日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第68天审讯。辩方续作结案陈词,引述黄振强供称12月8日凌晨确实得悉计划最终细节,故质疑黄没向队员详细交代。另就彭军壕供称,被告张铭裕曾于11月底分享有关同谋者吴智鸿等人测试炸弹及遥控装置样本的视频,辩方质疑彭的记忆及视频是否记录当日情况。
辩方引述从犯证人彭军壕的供词,被告赖振邦负责制作炸弹的部分。于2019年11月底,因赖振邦与「遥控佬」已合作制成炸弹及遥控装置的样本,因此吴智鸿与彭军壕一起前往赖振邦的工作室进行测试,其后张铭裕把有关视频分享于「灭龙」群组。辩方质疑彭的记忆,又指片段可以是张取自网络后公诸同好。
黄强调曾向队员提及计划涉枪弹
辩方引述,黄振强于盘问期间称于12月5日已从吴智鸿获取载有两个炸弹及枪手确实位置的地图,而12月6日有队员在群组问「做边个Plan」,辩方指即是队友仍不清楚计划,并质疑黄未有向队员详细交代计划细节。黄同意,但强调队友当时已经知悉计划中会有人使用枪及炸弹。辩方续引述有成员闻言要引警后称只是平常做的事,质疑为何黄不道出计划全部细节。
辩方姚大律师在陈词期间指,黄作供时承认没有向队员详细交代计划地图上的炸弹及枪手位置乃蓄意误导他们。其后,姚大律师在短暂休庭后向陪审团作出更正,黄当时并不同意自己误导队员。
黄振强供称,12月7日与队员于安全屋开会,但有证供显示有多名陌生人在场,辩方认为黄不会在有外人的情况下披露计划。黄又曾表示12月8日凌晨在湾仔向吴智鸿确认炸弹准确位置,因此辩方推论无法在7日晚讲解计划。
控方表示本案涉安全屋、避弹衣、仓库,但辩方指这些与屠龙小队平常活动无异,并不代表参与大计划。辩方指,对张铭裕于计划前身处安全屋过夜并无争议,并称重点不在于张是否身处安全屋,而是张知悉计划的「串谋」与否。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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