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买餸随时犯法 海关食署严打

2024-09-26 00:00

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检疫侦缉犬检查入境人士有否携带受规管食物。
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检疫侦缉犬检查入境人士有否携带受规管食物。

港人北上消费除了吃喝玩乐,也有不少长者和家庭主妇买餸返港,甚至违例购买生肉,香港海关表示,今年首8个月录得逾1300宗非法进口食物案件,涉及未经煮熟肉类、鸡蛋和家禽等,已较去年全年大增约3成;因应国庆黄金周临近,香港海关与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会严打携带受规管食物到港。

海关及食环署昨讲述打击非法进口食物的行动,并在高铁西九龙站口岸向传媒展示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检疫侦缉犬检查入境人士有否携带受规管食物的情况。
较去年增3成  多涉主妇退休者

海关陆路边境口岸科副总指挥官李丽仪表示,今年首8个月有1324宗非法进口受规管食物案件,约半数违规人士报称是退休人士及家庭主妇,去年全年则有1019宗案件,可见有上升趋势,当中涉及未经煮熟肉类如牛肉和猪肉,甚至是整只生鸡和蛋类。换言之,今年首8个月案件数目较去年全年多约3成。

由于国庆黄金周将至,海关会在边境管制站加强堵截。李丽仪指出,早前揭发的案件中,旅客多以随身行李携带食物入境,食物没有合适温度控制,天热时完全不符合理想衞生条件,构成食物安全风险。

对于北上买餸成风,李丽仪说涉案被捕人可能不清楚法例要求或被误导,以为用真空包装、锡纸包装或汆水(开火煮水灼熟肉类表皮)便可合法将受规管食物带回港。
违例最高罚款5万囚6个月

食物环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衞生总督察邓耀恒表示,每批次的进口肉类及家禽须向食环署申请进口许可证;每批次的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也必须附有由来源地有关当局签发的衞生证明书及/或食环署的进口准许,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除了执法行动,海关人员前日亦于较多北上买餸市民取道的香园围口岸派发宣传单张,提醒市民切勿非法携带受规管食物到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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