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员工认收贿 助学童打尖入幼园

2024-10-24 00:00

被告林珍妮任职英基国际幼稚园(乌溪沙)行政主任期间,涉收受贿款至少约64万元。
被告林珍妮任职英基国际幼稚园(乌溪沙)行政主任期间,涉收受贿款至少约64万元。

英基国际幼稚园(乌溪沙)54岁前行政主任于2018年至2021年间收受13名家长等贿款至少约64万元,以协助学童获得校方取录,众人合共被控18项贿赂罪名。前行政主任林珍妮昨于西九龙法院承认9项受贿及串谋受贿罪,其馀4项索贿及串谋受贿罪则存档法庭。案情指有家长为轮候名单排第2名的子女支付了10万元,亦有家长愿意支付50万元。林珍妮续准保释外出,而同案13名家长被告早前已排期下月14日开审,林珍妮将出庭顶证。

案情指2011年1月3日被告林珍妮加入英基教育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英基国际幼稚园(乌溪沙)行政人员,案发时负责处理幼儿班学位的入学申请。英基每年9月展开中央入学申请,为下学年招收新生。家长网上申请入学后,申请人会获编配一个申请编号。
有家长称愿意支付50万元

根据英基的取录政策,幼儿班申请人被分为5个类别,各类别申请人的取录次序依次为英基员工子女、学生的兄弟姐妹、英基幼稚园债券计划的获提名人、旧生子女以及其他申请人。而同一类别申请人的优先取录次序取决于由电脑产生的随机编号。申请人如通过面试,林珍妮会根据其优先取录类别和随机编号,电邮发送入学合约给有关家长,学位空缺一经填满,未获取录的申请人会按上述次序列入轮候名单。

2018年9月起,同案家长经网上入学申请系统为其子女向乌溪沙幼稚园递交入学申请,而各子女均属「其他申请人」类别。各子女通过面试后,林珍妮发出电邮通知对方由于当时乌溪沙幼稚园没有学位空缺,其子女已被列入轮候名单。林珍妮后来向各家长表示,可以为其子女安排幼儿班学位,但要求对方给予自己2万元现金,后来金额递增,向其他家长要求给予5万元或10万元,众家长均同意。家长李洁冰曾提议给予50万元,林珍妮最终只收取10万元。

家长刘映均协助另一名家长马贤文,指可以走后门支付少于购买债券的款项,助其传讯时声称林珍妮要收取30万元,林珍妮最终退还了多出的20万元予刘映均。
校方审计人员内部调查揭发

林珍妮其后经电邮向各家长发送入学合约,并通知对方子女已获幼稚园提供下一学年的幼儿班学位,当时各自有介乎1名至212名申请人的取录次序先于涉案子女。其中1位涉案子女在轮候名单排第2名,林珍妮则向家长声称其子女的取录次序排在40多名申请人之后,最终收取了10万元。林珍妮事后与各家长于商场、食肆、港铁站、住所、公共女厕等地方交收现金,有多名家长附送苹果批、蛋糕及泰国纪念品等。2021年2月英基的内部审计人员刘嘉敏进行内部调查时,发现林珍妮处理个案违反英基的取录政策。同月4日英基将林珍妮解雇。林珍妮2021年4月14日被捕,警诫下承认犯案。

本案被告依次为54岁英基时任行政主任林珍妮、13名家长包括44岁黄薏娗(前称黄咏雯)、42岁刘映均(前称刘慧德)、35岁马贤文、45岁李洁冰、41岁林泯希、41岁张珈铭、39岁徐惠谦、44岁江静雯、38岁蔡慧妍、37岁李俊朗、37岁黄美雪、41岁麦伟琪、33岁朱霜叶,以及45岁商人萧裕邦,共被控18项贿赂罪名。

案件编号:DCCC 703/2022, DCCC 603/2023(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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