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贷款设7日冷静期 拟明年中实施

2024-11-04 00:00

据悉,金管局拟要求银行需为无抵押消费信贷产品提供至少7日冷静期安排。
据悉,金管局拟要求银行需为无抵押消费信贷产品提供至少7日冷静期安排。

为免市民出现冲动或过度借贷,金管局今年初已透露会就这类消费信贷产品研究引入冷静期,现终有下文。据悉,金管局拟要求银行需为无抵押消费信贷产品提供至少7日冷静期安排,即期间客户毋须缴付任何费用都可随时取消贷款,落实时间表暂定为明年6月底前。
综合消息指出,金管局经谘询银行业界后,早前向银行发出一份雏形指引,零售银行应向个人客户就所有无抵押消费信贷产品提供冷静期,如私人贷款、税务贷款和信用卡套现分期贷款。冷静期内,客户可全额归还贷款予银行,而毋须缴付任何手续费等费用;同时为免银行变相收费,客户期内应付利息不应高于未清还贷款所付利息。至于冷静期的期限不应短过以提取贷款日后计起7日。此外,零售银行应向客户列明并沟通清楚有关冷静期的具体详情,例如期限、行使冷静期不收取任何费用、应付任何利息等,以及在冷静期内有什么渠道可归还贷款。

消息指,金管局引入冷静期安排,旨在为个人客户提供一个合理时间,在签订信贷协议后可再仔细考虑其财务责任并评估自身的还款能力,以尽量减低客户冲动及过度借贷的影响。金管局要求凡从事无抵押消费信贷业务的零售银行,应检视及修改其系统,以尽快并不迟于明年6月底落实冷静期要求。
业界忧借款人「以债冚债」

金管局发言人回应本报查询表示,为推广负责任借贷,以及减低银行客户冲动和过度借贷的风险,该局认为现在是适当时候在香港零售银行就无抵押消费信贷产品向个人客户提供冷静期。该局早前就相关建议进行业界谘询,并会考虑收集到的意见,以敲定细节,尽快落实安排。

有指金管局早前谘询原建议今年12月推行冷静期安排,惟因涉及银行的系统更改,且有很多细节位需要解决,如前线佣金、借款人信贷资料的处理等,业界反映时间或有点仓卒,金管局听取业界意见后,将冷静期的落实时间表推迟至明年6月。

有业界人士坦言,对冷静期安排或被借款人滥用甚表关注,因借款人可能会利用此机制,在没甚成本下不停以债冚债。不过,另有银行人士认为引入冷静期属好事,因现时从手机或网银行借钱实在太过容易,个别银行只需揿个掣就过数,可能客户都未想清楚或未确定,但事后想退款却会被罚息,而这情况也惹来了一些客户投诉。

虽然无抵押消费信贷产品冷静期安排尚未正式全面推行,但其实早有银行已引入了相关安排,如滙丰、渣打、ZA Bank(众安银行),前者冷静期长达30日,后2者则为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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