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权转制20年未实施 明年提修例新土地先行

2024-11-11 00:00

土地注册处推算,推行「新土地」后每年约涉5000个土地登记册,会接受电子注册申请以提速。
土地注册处推算,推行「新土地」后每年约涉5000个土地登记册,会接受电子注册申请以提速。

土地及楼宇业权涉及庞大资产利益,惟本港现有的「契约注册制度」相对落后,即使是土地注册处(田土厅)契约上的「物业拥有人」,亦未必等同「最终业权人」,导致业权纠缠不清。政府虽早于20年前已修法,惟条款至今未实施,更要待明年初再提修订草案,冀以「新土地先行」方式解决。有法律学者向《星岛》指,部分物业具凌驾性的「非注册权益」,或需打官司才能厘清,理解当局推「新土地先行」以免触礁,惟冀修订草案列明注册出错责任,及可作申索的场景等。田土厅推算,推行「新土地」后每年约涉5000个土地登记册,会接受电子注册申请以提速。
立法会在2004年通过《土地业权条例》,冀令田土厅名册上的物业拥有人,等同最终业权人,即可享有「不可推翻业权」。但出于「技术性问题」,条例通过长达20年仍未能执行。香港政策研究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陈泽铭指,「契约注册制度」源自英国,已沿用逾百年,每当有物业转让,买家必须按楼契等文件追本溯源,翻查每一手转让业权均稳妥,才能证明业主百分百拥有业权,做法「非常古老且无效率」。他指,大部分实施普通法地区,包括英国早已转用「业权注册制度」,故本港多年前亦修例。惟在普通法及衡平法下,物业「拥有人」的背后,或有其他「实质拥有人」存在,即所谓的「信托安排」,用新制处理会很复杂,「某程度上是摷晒笼底的问题出来,难同一时间解决,故明白今次要新土地先行。」
新制下杜绝「逆权侵占」

陈泽铭解释,不少「信托安排」并无「白纸黑字」立据为证,如一对夫妇置业,楼契上只写妻子名字,但首期及供款均由丈夫负责,而双方有默契,即使「业主名」非丈夫,但实际「层楼老公都有份」,即有「实质拥有权」。而另一类「非注册权益」则是「逆权侵占」,原是英国鼓励人民战后开垦荒地的善政,惟套用至香港却演变为「邻居与原业主争地」的冲突。

虽然政府明言在新制度下,注册业主有实质土地管辖权,杜绝未来再出现「逆权侵占」。惟陈泽铭强调由「无注册」变成「有注册」,过程相当繁复,尤其业主要先证明其业权,并将过去的「非注册权益」登记在册,「可能要先打一轮官司,由法庭裁决业权谁属。」且注册过程中有任何出错,也会影响真正业主权益,「故政府推行新制前,会设弥偿基金以保障业权损失。但我期望政府在修订草案中能厘清,若律师在注册过程中有失误,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及订明可申索基金的情况。」
设弥偿基金以保障损失

陈泽铭形容新制是「摸着石头过河」,但相信以「新土地先行」,可避免有大量注册出现致机制难以负荷,「新批土地业权也简单,较易处理。」他倡在推行新制前,田土厅可与义务律师合作,模拟由旧制转新制后的买卖及登记流程,并测试相关登记软件,及早找出「问题位」。另楼宇买卖除涉及买卖双方及律师,田土厅、按揭银行均是持份者,「尤其银行在新制中的角色,值得当局尽早深思。」
接受电子注册省时方便

田土厅回覆指,按过往5个财政年度,政府批出的新地段总数估算,平均每年批出新土地数目约90份;而根据从地段开立的土地登记册数据,估算新土地每年约涉5000个土地登记册。当局透露,在实施「新土地先行」方案时会推出线上平台,允许业界以电子方式递交注册申请;平台也会利用「智方便」作身份认证及数码签署,及处理递交申请、缴费等程序,从而提高注册的准确性及缩短申请整体所需时间。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187235123.xyz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