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肯定房委房协打滥成效

2025-01-23 00:00

申诉专员陈积志(中)对当局打击滥用公屋工作提出31项建议。
申诉专员陈积志(中)对当局打击滥用公屋工作提出31项建议。

滥用公屋个案不绝,申诉专员陈积志昨日宣布完成调查当局打击滥用公屋的工作,对房委会和房协打滥的积极态度、正确路向,让本届政府收回7000个被滥用的单位,予以肯定,但认为现时打滥的行政工作方面仍有完善之处,向房委会及房协提出31项改善建议,包括与内地及澳门部门沟通了解租户是否拥有内地或澳门的物业;对物管公司及护卫服务承办商的职员提供奖励,以提高他们打滥的积极性等,又建议房委会检讨提高检控率的策略和政策,敦促房协将「富户政策」涵盖所有出租屋邨的租户。 
公署高级调查主任陈利婷表示,房委会过去7年,就滥用公屋个案检控率最高只有4.2%,建议房委会全面检讨提高检控率策略,要在2年检控时效内蒐集足够证据。公署亦抽取房委会其中9宗滥用个案调查,发现大部分滥用单位住户,结果只是被收回单位,没有被检控。
有个案接举报揭户主离港1220日

其中一个个案是房署在2023年4月接到举报指有人出租公屋单位,经调查后发现户主离港到海外定居,在2019年7月至2023年7月期间有1220天不在港。调查人员曾上门突击检查单位及致电户主,均未能成功联系,直至2023年12月才发出「逐出单位通知书」。公署指,多次家访无人应门,电话号码显示无人登记,均是滥用公屋的徵兆,若屋邨办事处提早查核户主的出入境纪录,就可以发现其已不在香港居住,可更早收回单位。

公署建议房署及房协研究在不涉及不触犯法例的滥用租户方面,能否加重惩罚空间,用行政措施实施额外处分,以增强阻吓力;考虑透过与土地注册处建立的资料比较及核对机制,在核实公屋编配资格前就每宗公屋申请进行查册,严格审查公屋申请者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并在公屋申请者轮候期间,随机抽取个案作深入调查,从源头堵截滥用公屋人士。公署还建议与内地及澳门有关部门沟通,了解租户是否拥有内地或澳门的物业。

此外,公署亦建议制订针对物管公司及护卫服务承办商个别职员的奖励计划,提高他们打滥的积极性。陈积志指,当局对物管公司的奖励计划只针对公司,而不是职员,惟职员才是掌握「第一手资料」及真实情况的人,故认为应对职员提供奖励。
倡向前线职员提供奖励计划

另外,房协2018年9月起实施「富户政策」,惟截至2024年11月,签订新租约的房协公屋租户只有4160户,仅占整体14.1%,即房协仍未能了解大部分公屋租户的资产情况,公署建议将「富户政策」涵盖所有出租屋邨的租户;又建议房协严格遵守对严重违反租约的租户不再给予警告,而是直接发出「迁出通知书」的做法,并适时检视新做法的推行情况。

陈积志认为,有信心在房委会及房协采纳有关建议后,公屋轮候时间可进一步降低。他指,若当局加强打滥,或有部分住户因不想被检控主动申报资产,亦有部分原本就不符合资格的申请者退出申请,令有真正需要人士轮候公屋时间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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