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保罗男女中学私隐争议︱学校电脑使用约章未规范
2024-03-29 06:29
中小学自携装置(BYOD)政策推行数年,容许学生自携电脑或平板电脑等装置上课,教育局在网站上亦设有「在中小学推行自携装置」分页,列举部分落实BYOD及可接受使用政策学校的范例(AUP),包括直资学校圣士提反书院。该校AUP文件指出,学校有权监察学生的自携电脑装置。大律师陆伟雄表示,若要执行的行动有合理原因,例如警方行使公权调查嫌疑人士,则有合理原因凌驾私隐权。
圣士提反指明保留监控权
教育局于网站上建议,推行BYOD的学校需订定AUP,详述学生在学校使用自携装置时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行为,作为规范学生使用流动电脑、无线网络和资讯的协议。
当局列举5间中小学的BYOD及AUP,其中圣士提反书院于文件中指出,校方保留监控、检查、存取和审查所有设备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电子邮件和网络存取,又列明学生的电子装置禁止使用和下载娱乐用途应用程式,亦不允许他们在校内使用社交平台及通讯软件。
直资学校议会主席陈狄安表示,不少推行BYOD的直资学校会透过文件,向家长清晰交代学生在校内使用电子装置的注意事项,以便利学与教为依归,形容条文约束力与校规相同,学生理应遵守。倘校方有意在学生电脑内安装管理程式,宜在文件中列明具体做法及细节。
陆伟雄:可向私隐署求助
大律师陆伟雄表示,若学校要求学生签署同意书,须在学生家长见证下签署才算理想做法。另外,若要执行的行动有合理原因,例如警方行使公权调查嫌疑人士,则有合理原因凌驾私隐权。
陆伟雄续指,现时圣保罗男女中学与学生各执一词,双方沟通不足,相信校方需要向学生和家长清楚解说,才能有较好的结果。他又建议学生若质疑私隐被侵犯,可向私隐专员公署求助。
资讯科技商会荣誉会长方保侨则指,学校若在学生的电脑上安装软件进行追踪,有机会触犯《私隐条例》,需要取得家长及学生的同意。
记者 卢嘉颍 郭颖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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