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业案】谢天赐收经济局信指收回港联航空航权 证人:有被告署名

2019-05-23 10:37

证人谢绮雯。
证人谢绮雯。

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冯永业涉贪渎职案,今继续在区院审讯。于2008年9月至2007年9月在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出任助理秘书长、现任财经事务局局长事务助理的谢绮雯,部分同意的书面供词称,一封署期05年12月31日由经济局发给港联航空的行政总裁谢天赐,信件由冯永业下属签署。内容大致是经济局发现港联航空未有用到获批的香港到深圳的航权,如港联航空并未有明确的营运计划,经济局会将航权收回。

谢相信经济局有留意到港联航空未有善用该航权,经内部讨论后,于约批出航权一年后便通知港联航空。由于航权是宝贵的资源,因此如有航空公司未有合理解释下浪费航权,是会对它将来的申请有影响的。

另2封署期2006年1月5日由经济局发给港联航空的信件,通知港联航空已收回其香港往来深圳的航权。

谢在书面供词中表示,她工作上常跟各航空公司代表保持紧密联络,港联航空主要是Maggie Leung、其次是行政总裁谢天赐,谢是负责港联航空的定翼机事务,而陈婉玉是负责直升机业务,她从没有就工作公事和陈婉玉接触。

谢表示对此封信没有印象,但她认得内容其中「we could formally remove the right 」,Action please及其下的署名很明显是冯永业写的。

谢作供表示,政府政策认为航权是社会宝贵的资源,如果某航权运力有限制,经济局会希望获批有关航权的航空公司可以能够善用,令全港市民都享用服务。经济局在批出航权给某航空公司时,须考虑有多少架飞机、机组人员是否能负荷到相关航权等。

谢形容冯永业的做事作风直接、非常能干及硬浄。对于为何经济局要在05年大除夕中午发信给港联航空,谢解释当年政府未实行5天工作制,05年12月31日星期六当天仍要上班,另有关航权早于04年12月已批出航权期限为一年,故她推断当时经济局欲想在05年大除夕发信。

谢强调,05年12月31日及06年1月2日发信是有莫大分别的,因为已相隔了一年,所以部门希望在2005年完结前发出此函予港联航空。

谢指,经济局在05年大除夕发函给港联航空信中,提及「我们对你们(港联航空)在艰辛竞争下取得的深圳航权而未能善用而感到很失望,你们也没有礼貌地就要求的深圳航权,非正式地通知政府有关任何计划」。

谢绮雯接受辩方资深大状谢华渊盘问时同意,经济局在05年5月7日冯永业的下属首席助理秘书长邓家禧发给港联航空的信件中,是投诉港联航空未有善用已批的航权,政府有权取回有关航权。谢同意信中内容是部门的标准使用的字眼。

建立时间09:42
更新时间11:23

证人谢天赐。
证人谢天赐。
被告冯永业(左)及陈婉玉(右)。资料图片
被告冯永业(左)及陈婉玉(右)。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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