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1.6亿购两物业涉避税逾千万 郑若骅疑无申报:无实际利益
2019-05-30 11:20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再卷入利益申报问题,有报道指,郑若骅丈夫潘乐陶去年底购入两个半山豪宅,总价逾1.6亿元,但郑若骅涉未有申报,仅申报同样由潘乐陶持有的海诗别墅独立屋。其中位于罗便臣道的复式单位,潘乐陶疑以公司转让方式购入,潘于交易后任公司唯一董事,估计因而「避税」至少逾千万元。
郑若骅透过新闻秘书回覆,指有关物业并非由律政司长实际拥有,司长没有实际利益,按照规定毋须申报。至于相关离岸公司,郑若骅称并非该公司的股东或董事,亦没有实际利益。潘乐陶暂未回覆。
根据《明报》报道,潘乐陶去年底斥资逾1.6亿元,先后购入两个半山豪宅,包括去年10月以个人名义斥资8980万元,买入的雅宾利大厦一个低层单位连车位,但由于他非首次置业,故须缴付楼价15%印花税,涉及1347万元。
他去年12月再购入罗便臣道一个中层复式单位连两个车位,但该次交易疑以公司转让。根据土地注册处文件,业主为「保奇有限公司」,注册纪录显示,该公司2011年以5350万元买入物业后,再无交易纪录。
公司注册处资料显示,潘乐陶去年12月5日成为该公司董事,两名前董事则同日辞任,单位原本的按揭亦于前一日解除,交易后潘乐陶是公司唯一董事,公司注册地址亦更改为安乐工程集团的办公室地址,即潘乐陶任主席的集团。
市场消息指涉事单位去年以7880万元易手,根据现行印花税机制推算,若潘乐陶以公司名义正式买入该单位,须缴付楼价15%的从价印花税及15%的买家印花税,合计约2364万元税款;但假若潘乐陶以个人名义正式买入单位,则须缴付楼价15%的从价印花税,即约1182万元,意味潘乐陶以转让公司方式购入物业,「避税」至少逾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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