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涉未申报】行政会议指应申报配偶拥有物业 汤家骅未见利益冲突

2019-05-30 17:22

汤家骅(右)指暂未见到郑若骅(左)有利益冲突。资料图片
汤家骅(右)指暂未见到郑若骅(左)有利益冲突。资料图片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再卷入利益申报问题,有报道指,郑若骅丈夫潘乐陶去年底购入2个半山豪宅,总价逾1.6亿元,但郑涉嫌未有向行政会议申报。行政会议秘书处回覆传媒查询时指,不评论郑若骅个案,仅重申根据行会成员利益申报制度,成员须申报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拥有的土地及物业,包括以其配偶名义拥有。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则认为,暂时看不到有利益冲突。

行政会议秘书处表示,成员须申报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区拥有的土地及物业,包括以其配偶、子女或其他人士或公司名义拥有,但实际由成员拥有的土地及物业;或虽非由成员所有,但成员有例如租金收入的实际利益的土地及物业。

处方续指,行政会议成员在委任之初及其后每一年须以订明表格申报,登记利益如有变更,成员须在变更有效日期起计算的14天内通知行政会议秘书。

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认为,郑若骅丈夫是在最近6个月购买相关物业,可能未有时间作详尽申报。不过他也认为尽快申报当然愈好,希望郑若骅尽早向公众解释。

汤续指,避税不是逃税,不是犯法。而对于郑表示毋须申报,汤家骅说,要由特首决定,又认为公众对行会成员及司局长的要求会较一般常人高,希望郑接连牵涉的申报问题,不会影响到诚信。他暂时看不到有利益冲突。

有传媒查册后发现,潘乐陶去年10月以个人名义购入市值8980万元,位于半山雅宾利大厦的一个单位,而12月潘再疑以公司转让方式,购入半山罗便臣道中层复式单位连两个车位,据土地注册处纪录,该公司2011年以5350万元买入物业。郑若骅未有申报以上2个物业。

郑若骅透过新闻秘书回覆,指有关物业并非由律政司长实际拥有,司长没有实际利益,按照规定毋须申报。至于相关离岸公司,郑若骅称并非该公司的股东或董事,亦没有实际利益。潘乐陶暂未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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