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入禀控告卖「铁丝水饺」 证据不足官判池记无罪
2019-06-03 16:00
家庭主妇去年8月疑于池记购买一打生水饺回家煮食,但煮熟后发现水饺内有3厘米长铁丝,主妇致电池记投诉但池记懒理,遂向食环署投诉。食环署以传票方式控告经营池记云吞面家的良基投资有限公司「食物的品质与购买人所要求者不符」,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余振邦特委裁判官今午指证据显示涉案池记分店于所述时间并无售卖过任何外卖生水饺,控方根本无法证明含铁丝的水饺是在池记购买,故最终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林姓家庭主妇林宝芝(译音)出庭作供时指,年过70岁的她于2018年8月16日到铜锣湾探望其母亲后,到铜锣湾波斯富街的池记分店购买一打生水饺回其位于元朗的住所,林把水饺在冰箱放置后分批煮食。林于8月22日在家中煮熟5只水饺,食毕3只水饺后进食第4只水饺,咀嚼数下后发现有硬物,吐出后发现内有一条约3厘米长的铁丝。林指她曾致电池记投诉,但员工回覆指:「可能系铁丝刷嘅铁丝」后一直懒理其投诉,林故就事件向食环署投诉。
辩方质疑林与池记职员有积怨,但林否认。但林被指其购买水饺的价钱与实际价钱有出入时,林解释指:「我有VIP卡有九折,依廿年嚟都系用依张VIP卡,池记个老板开张嗰时俾我嘅」。林曾在供词中指自己没有获得任何赔偿,但林在辩方盘问下承认自己曾于去年12月到池记取回另一打的生水饺作赔偿。而池记售卖记录显示涉案当日并没有销售过任何外卖生水饺。裁判官考虑公众利益及时间浪费,最终驳回辩方的讼费申请。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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