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康藏仿制枪判感化上诉 质疑原审裁判官加入盘问难持平
2019-06-04 14:10
本土派学生组织「学生动源」前成员刘康2017年年底于立法会示威区附近被搜出一枝疑似气枪,受审后被裁定一项「管有仿制火器罪」罪成,须服18个月的感化令。刘康不服定罪提出上诉,刘康质疑,原审裁判官香淑娴加入盘问程度太高,她作为事实裁断者难以持平。法官押后裁决。
代表刘康的李柱铭资深大律师表示,对刘康被搜出一枝气枪的事实并没争议,惟单靠这一点并未能满足所有控罪元素。倘若被告行为目的并不会危害社会安宁或没有犯罪目的,定罪不会成立。
李柱铭资深大律师投诉原审裁判官香淑娴主动加入盘问,导致刘康不能得到公平审讯。李质疑,香官盘问刘康时曾不自觉地陷入对立的立场,然后将自己盘问而来的证供来判断事实基础,手法有失公正。另外,香官亦错误地裁定刘康的供辞未合提证标准。
控方反驳,香官的重复盘问并无不妥,她只是提供机会予刘康解释或澄清。裁判官也毋须接受辩方提证的全部内容才作事实裁断。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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