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引渡协议增14项人权保障 特首有权以人道理由拒绝申请

2019-06-11 07:38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左)、特首林郑月娥(中)、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右)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左)、特首林郑月娥(中)、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右)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晚就向梁君彦提交政策声明,重申港府的六项额外措施,同时列明港府可以《特别移交安排》形式向申请引渡的国家订明要求。声明中详列十四项措施,包括,确保有利和不利疑犯的证人均能出庭应讯、不能强逼认罪等。而特首亦有权因人道理由如犯人年龄、健康等个人情况、以及案件最新发展和涉案人提出的理由,三项要求拒绝他国的引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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