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兽父性侵10岁亲女认罪候判 警诫下称:一时性冲动
2019-06-17 11:36
育有3名女儿的34岁兽父与妻闹离婚分居,涉于分居一周后接回其中两名女儿共渡时光,三人同床共眠时兽父突然因性瘾起而性侵其10岁女儿,而当晚更是其女儿11岁生日前夕。被补时称「我都系一时性冲动,我都唔想架」的兽父今于区域法院承认一项非礼罪,案件押后至7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女童的创伤报告及被告精神科医生报告。
34岁被告Y.J.F.与妻子Y于2007年在国内诞下涉案女事主X,Y于2010年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后翌年与被告在香港结婚并再先后诞下两名女儿,被告与X于2016年获得居留权而移居香港,起初一家五口同住,但夫妇于去年初因性格不合而感情转淡,Y便于去年8月6日带同3名女儿搬到娘家居住。
被告于2018年8月11日致电翌日生日的大女儿X,指他想接X及二女儿到其家共渡一晚,妻子Y同意后让被告接走X及二女儿。被告带两名女儿买菜回家并于晚上时分同床共眠,睡在两名女儿中间的被告突然起床脱下自己下身所有衣物,再伸手脱去X的下身衣物,擘开X双腿后大肆以阳具磨擦女儿私处,再伸手揸胸舔阴,更亲吻X的嘴唇、面颊及颈部。X因被告有情绪病而不敢反抗,只敢微微动手示意自己未睡著,被告见状即停止动作并拿纸巾擦净女儿私处便穿裤睡觉。
受害女儿X在事隔一周后鼓起勇气向母亲Y哭诉,Y致电质问被告时被告起初否认,但稍后时间便以短讯方式来指自己没有勇气再生存下去,叫Y好好看顾三名女儿。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承认自己曾经非礼女儿,并称:「我都系一时性冲动,我都唔想架」。
辩方初步求情时表示,中五教育程度的被告任职月入约2万元的地盘工人,而被告现时后悔莫及,并指他因离婚问题及家庭经济压力而崩溃,被捕当日更𠝹手企图自杀,而受害女儿X在求情信中表示自己已撤底原谅其父亲。由于被告庭上表示与常人有别,反应迟钝并自称有情绪病,辩方进一步求情将在索取有关受害人及被告的报告后再进行。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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