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超速撞车 休班警长判服务令停牌2年
2019-06-19 16:48
青山警区一名休班警长去年10月淸晨在屯门湖山道超速驾驶,并从后撞到一辆政府私家车。休班警长即场接受酒精呼气测试,结果超标近4倍。他警诫下承认事前喝了6至7罐啤酒,为赶快回家照料发烧的爱女,故没有选择搭的士。警长早前在屯门裁判法院承认一项酒后驾驶及不小心驾驶罪,今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停牌2年,另须自费完成驾驶改进课程,以及罚款5000元。
案情指,41岁被告黄嘉俊去年10月27日凌晨4时左右,驾驶私家车在屯门湖山路南行,前方有一架政府车辆左拐入小路时,被告收掣不及从后撞到事主的私家车,2车中度损毁,2人均没有受伤。警员5时赶到为被告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发现被告每100毫升呼气有85微克酒精,远高于合法水平22微克,于是拘捕被告。警诫下被告承认事前喝了6至7罐啤酒,又因女儿身体抱恙需赶快回家,他又解释相撞一刻被现场另一辆非法停泊车辆阻碍视线,导致事故发生。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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