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柳全」不满惩教处剥夺其人权及福利提覆核 官择日发书面判词

2019-06-28 13:20

外号「花柳全」的何毓桓。 资料图片
外号「花柳全」的何毓桓。 资料图片

正在石壁监狱服刑的甲级重犯「花柳全」何毓桓,去年入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控惩教处剥夺其人权及福利,又滥用职权单独囚禁他。高等法院今就开庭审理其申请,法官听取双方陈词,择日颁发书面判词。

何不满惩教处强逼他换房和支付工资不足,形容是滥用行政命令和酌情权。另外,惩教处无向他提供被铺,不让他阅读和看电视。他又称自己「生骨刺」,医生建议他背部作痛时可在囚室的床上休息,但惩教职员要求他换房时,竟著他在新囚室的地板上休息。

何又在庭上指,惩教处递交法院的文件属伪造,称惩教处内部纪律聆讯无录音记录,只得主审官笔录。惟他出席的4次聆讯中,所有聆讯誊本均数以千字,内容犹如「电影对白」。

代表惩教处的大状回应指,何的申请表格上格式错误,申请亦逾期。大状重申惩教处处长依法办事,在考虑过何的背景等因素才作出相关决定,惩教处亦有机制分配工资和工作。何指控惩教处伪造文件,却无给予惩教处充足时间回应指控。

何之后回应时不断重复内容,法官直言:「同一样嘢讲几次唔会令件事更有说服力」。何表示害怕自己不断和法官「撑」会触怒法官,使其败诉,法官直斥其说话可构成藐视法庭,但至终未有追究。

法庭记者:陈紫君、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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