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长涉收受保安员共4万贷款 被廉署起诉
2019-07-02 17:29
一名前警长被廉署今天落案控告他涉嫌未经许可从一名警方办公大楼外判保安员收受两笔合共4万元的贷款。将于星期四(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梁锦辉,55岁,被控两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
廉署早前接获警务处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两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今年1月12日及2月21日,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而向该承办商的一名保安员接受两笔分别3万元及1万元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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