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警方指若任由示威者上街是不负责任 罔顾公共安全

2019-08-09 16:26

警方展示近日的示威画面,作为反对周末游行的其中一项因素。
警方展示近日的示威画面,作为反对周末游行的其中一项因素。

警方就周末深水埗、黄大仙、大埔、港岛东等4个地区的游行发出反对通知书,警方今午在记者会解释,因应过往公众活动举行前后,均会发生暴力冲突,以及主办方未能保障公共秩序等因素,故发出反对通知书;并强调观感上令人以为警方反对所有游行,但本周已批准至少10个游行集会。

港岛总区高级警司(行动)吴乐俊表示,因北角渣华道的游行路线会经过警署、政府办公室等地点,有理由相信成为示威者袭击目标。新界北总区警司(行动)韦华高表示,大埔市中心一带非常多人居住,还有住宅、学校等建筑物,而且游行路线会经过太和路,是该区主要运输交通道路,而终点广福道足球场已被其他团体预约。另外,基于5日大埔集会后有示威者堵塞道路、主办方不能预计参与者行动、以及区议会去信警方要求反对游行等因素,故发出反对通知书。

西九龙总区高级警司(行动)张惠华则指,5日九龙区有示威者纵火,而且深水埗属于旧区,欠缺完善保安及消防设施,以及有易燃搭建物如排档,不相信主办者可以确保游行安全。加上深水埗警署5日及6日均连续遭受非法集结者严重冲击及破坏,有理由相信会重演。东九龙总区高级警司(行动)傅逸婷则表示,黄大仙游行会途经龙翔道,是东九龙交通主要干道,而且终点黄大仙广场集会并未得到场地管理人批准,主办方又未能合理估计参与人数及提供足够纠察数目。加上5日集会期间,有示威者冲击纪律部队宿舍,故作出反对。

警方呼吁市民,若上诉后仍坚持参与游行,或干犯未经批准集结,市民切勿参与该游行。警方又指,基于人数、地点、路线、性质等因素评估每个游行而决定是否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相信上诉委员会会基于上述因素作出裁决;重申警方有责任维持公共安全秩序并保障他人权利自由。

有市民发起周六大埔区游行,警方发出反对通知书。有市民发周六发起「光复黄大仙」游行,再游行至黄大仙广场,警方已发出反对通知书。另外,市民发发起维园游行至北角渣华道游乐场,并于渣华道游乐场集会,警方亦已反对游行、集会申请,只准在维园举行集会。后日深水埗集会及游行都接到反对通知书。

明日有团体发起在多区「全民撑警日」,警方强调审批游行集会时不政治考虑,警方需要作风险考虑,视乎地点、性质、人数考虑。警方未正式收到有关申请。

警方重申,如果不作出反对任由示威者行,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警方有责任确保公众安全。

警方召开记者会。
警方召开记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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