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提分手休班警涉威吓杀其父母 准签保守行为两年
2019-09-02 12:01
22岁休班警员去年疑不满前女友提出分手,向对方发出恐吓短讯,威吓会杀害父母及上门放火,前女友报警求助,该警员今在沙田裁判法院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准以签保二千元、守行为两年。
被告许剑霆为警员,控罪指他于去年10月16日至17日,刑事恐吓其廖姓前女友。
控方透露案情指,案发时被告与事主为情侣,但事主不满被告身边太多女伴而决定分手,但被告不肯,竟发短讯给对方,威吓杀死她父母,又会在她家门放火,令她永远失去家人。
代表被告的大律师顾佩芳早前与律政司达成共识,律政司在裁判官早前的建议下,同意不提证供起诉被告。
律政司于案件初次提讯时表明考虑过被告职业、案情和控罪性质后,决定不会让被告守行为。
当日的主审裁判官却认为,控方不能因被告职业而歧视他,控方身为权力拥有者,不可因职业而影响案件处理方式,也应考虑被告行为对社会的影响,要求控方重新考虑。
裁判官明言不会左右控方决定,重申不应因职业而有所歧视,至于雇主会否有纪律处分,法庭亦控制不到。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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