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社总斥社署保护青年及社工不足 促为被捕青年提供支援

2019-09-13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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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宣布撤回《逃犯条例》,但示威冲突持续,并有多名青年被捕。香港社工作者总工会认为,社会福利署未有向被捕青年及其家长提供援助,亦未有保护社工。

社总下午举行记者会。社总主席伦智伟表示,有3名未满16岁的中学生,当中一人在学校是品学兼优,但遭警方申请保护令而被带上少年庭,期间需入住儿童院。他认为,警方绕过社署申请保护令的做法不合理,并指警方并非是适合评估儿童福利需要的人士。他亦质疑,社署未有尽责。早前被控暴动罪的社工陈虹秀认为,警方对社工态度恶劣,近日多次看到有社工被警员赶离现场,并指社工一向进行外展工作。

社总又指,已多次去信社署,惟未获正面回覆。社总要求社署为少年法庭的被捕抗争者提供支援,特别是当警方申请「保护令」关押他们时,必须按法理及其背景予以支援。另外,社总亦指,社署应向警方说明社工有权有责在社区协助市民,包括为被捕的示威者「提供协助及情绪支援」。

社署回应时表示,理解社工希望在示威活动、冲突和骚乱的现场,为有需要人士提供即时情绪支援或跟进,但提醒社工应留意自己的人身安全。社署又指,已与警方会面沟通,反映业界同工提出的关注。社署续指,若有16岁以下的人士被捕,警方会按优次,安排「合适成人」为他们提供协助及情绪支援,先为亲人、监护人,其次是并不受雇于警方、对处理某类有特别需要的人有经验的人士,最后是其他可负责、但不受雇于警方的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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