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级检控官涉踢凹的士表证成立 的哥供称被告好恶说「系我踢㗎」

2019-09-25 18:07

被告布伟伦(左);事主王季林(右)。 陈楚琨摄
被告布伟伦(左);事主王季林(右)。 陈楚琨摄

律政司退休高级检控官布伟伦(Edward Joshua Brook)于去年3月在兰桂坊与的士司机争执,涉踢凹的士左边车身,他否认一项刑事损坏罪,案件今在东区裁判开审。涉案的士司机供称,当日驶经案发现场时,见到被告与女友人在截车,他曾降低车窗向二人称「no service」,事主形容对方态度「好恶」,突然车外传出「嘭」的一声巨响,他下车发现沙板位凹陷。被告称「系我踢你㗎,边个叫你唔车我返屋企。」

现任私人司机的事主王季林供称,案发日约晚上11时,已「冚咗旗」暂停载客,由于现场交通挤塞,他正慢驶。王指当时与两人距离近,亦曾称「no service」,表示不打算载客。惟被告回应「好恶」,王继续行驶,突然听到巨响,他即时望向左方见到被告身体郁动,向后「褪一褪」。

王于是下车理论,他发现车身有轻微凹陷,质问被告「做咩要踢我架车?」,被告回应「系我踢你㗎,边个叫你唔车我返屋企。」,随即开门与友人坐上的士。王遂致电报警,数分钟后两人打算离开,王则阻止两人离开,被告中英夹杂以粗口责骂对方。王形容当时被告「好似想打我咁」。

王事后送车维修,最初指花费4000元,其后翻查更改为4500元。控方透露,王于2015、2016年有滥收车资、没有启用咪表等控罪,被罚款及停牌。

控罪指,Edward Joshua Brook于2018年‪3月16日,‬在‪中环云咸街55‬号无合法辩解而损毁王季林驾驶之的士。

辩方资深大律师李定国下午盘问事主王季林,质疑他当时是否有妥善将「暂停载客」的标示放在「空车」灯上,指他即使有「冚旗」,但途人或误以为的士仍处于载客的状态下,王则回应标示为纸造,「点都透到少少光」。由于王以往有多项滥收车资等控罪,指他曾欺骗游客,为不诚实的证人,王亦一概否认,他强调当日是被告自行走到自己车旁。

王又指出,被告当时醉醺醺,「边个够胆车佢啫?」他表示当时亦不打算载客,唯因塞车,车被逼停下,被告就一直试图打开已锁上的车门。

辩方表示,王所驾驶之的士,案发时非常贴近被告,他因而即时跳开,加上被告认为王拒载,因而十分愤怒。辩方又问王所听到的声响,会否是由脚、拳头或袋所造成,王最初表示有可能,其后再表现手袋应不会发出巨响。

被告被裁定表证成立,他不作自辩,案件明作结案陈辞。

法庭记者:陈楚琨

建立时间14:18
更新时间18:07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187235123.xyz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