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冲突】15人涉黄大仙参与暴动准保释 6人仍留院缺席聆讯
2019-10-03 17:03
十一国庆游行示威中,15名年约16至28岁男女涉嫌于黄大仙烧车、投掷汽油弹及砖头等物品,其后同被控一项参与暴动罪,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其中6人仍留院治疗故缺席聆讯,被告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11月28日,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期间可以一系列条件保释。
代表首被告的大状郭憬宪表示本案发生于下午3时半至5时,故夜晚的宵禁令并不合适。共6名辩方律师投诉警方曾强迫被告带上装备如头盔、防毒面具及护目镜等拍照、延迟被告求医近9小时,以及恐吓「你哋咪继续出嚟罗,我收工抬埋支炮出来,咪一枪一件罗」。
主任裁判官罗德泉经考虑后下令各被告准以现金1000至5000元保释、不得离港、居于报称地址、每周一次往就近警署报到,以及明日五时前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其中次被告及第10被告因医疗及与家人外游,故获豁免某一时段的离港及交出旅游证件的命令。
15名被告依次为郭小杰、张启昌、何文谦、温梓霖、麦浩伟、谭钧朗、邓有钊、方铭、杨泳仪、卓巧珠、郭晞桐、邓茜芸、戴佩玲、王明佑及伍祖仪,同被控于本年10月1日在黄大仙龙翔道一带参与暴动。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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