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台媒指陈同佳及管浩鸣被禁入境台湾

2019-10-20 13:06

陈同佳(左)、管浩鸣(右)。
陈同佳(左)、管浩鸣(右)。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日前去信特首林郑月娥,表明刑满出狱后愿意赴台自首,请求港府协调安排手续。不过,台湾《自由时报》报道指,台湾的移民署已将陈同佳及劝说其前往台湾投案、身兼北京巿政协委员的牧师管浩鸣注记管制「不核发登机证」,他们并无法入境台湾。台湾方面坚持要求港府在愿与台湾司法合作、彰显司法正义的基础下,把完整罪证交给台湾方面,才会让陈同佳等人入境,「不可能让港府为所欲为」。

报道指,台湾智库谘询委员董立文认为做法是正确,预谋或是意外杀人差别很大,陈同佳出发前是否准备相关杀人的物品,台湾有关的司法机关完全无法掌握。在港方没有提供相关罪证、没有司法合作下,即使陈同佳到台投案,台湾方面也无法查下去,等于放一个杀人犯到台湾,增添台湾治安风险。董立文又说,港府协助陈同佳到台湾投案是「莫名其妙、匪夷所思」,加害者与受害者都是香港人,加之陈同佳还在香港的监狱里,港府本来就有管辖权,批评是想推卸责任。

台湾的陆委会表示,案件中的疑犯与被害人皆为香港居民,惟港府对台湾方面早前多次的司法互助请求已读不回,现陈同佳出狱在即,竟意图规避其应有的司法管辖权,急于将疑犯脱手,显然其并非以法治、彰显公义为主要考量。台湾方面更注意到,已有舆论认为,陈同佳「被投案」、质疑香港方面有人藉案件政治操作。

陆委会指出,台湾政府已多次表明,愿意与港方就今次案件进行司法互助。若港府有相关意见,大可透过官方既有管道正式沟通,而不是在不承诺司法互助的态度下「踢皮球」,呼吁港方应以负责任态度解释说明,不要让各界质疑港府另有政治盘算,更莫再让实践公义的初衷变调,致辜负受害家属的殷切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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