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台法务部:人权保障不分境内外 女死者家属可申请补偿金
2019-10-30 17:37
台湾杀人案疑犯被告陈同佳尚未到台湾自首,台湾的法务部表示,台湾为保护犯罪被害人,死者家属可依法向台北士林地检署申请犯罪被害补偿金。
台湾的法务部长陈明堂表示,基本上家属有申请资格,最高可获得140万元台币(相当于36万港币)。保护科科长朱念慈说,杀人案件保护官有通报,家属需要部分都有尽量协助,只要提出申请都会协助。
朱念慈说,香港女死者家属,依犯罪被害人保护法规定,案件发生2年内都可提出申请,各地检署犯罪被害人补偿审议委员会有足够资料可以判断即可核发,在有效期间内,与陈同佳到不到台无关系。
台湾的陆委会主委陈明通今日表示,对于陈同佳来台投案,台湾一直与香港一方保持密切联系,但港府仍重申陈同佳是自由人,因此陈同佳能否到台,核心问题在于港府的责任感以及陈同佳的真实意愿,希望各方都能付诸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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