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张晓明指23条未立法 致「港独」活动加剧

2019-11-09 20:00

张晓明指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也未设立相应执行机构。资料图片
张晓明指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也未设立相应执行机构。资料图片

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张晓明在《〈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中撰文,当中提到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令「港独」势力活动加剧。

张晓明指出,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也未设立相应执行机构,这也是近几年来「港独」等本土激进分离势力的活动不断加剧的主要原因之一。他认为,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强化执法力量,已成为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面前的突出问题和紧迫任务。

张晓明指,必须坚持「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这个逻辑必须坚持,必须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中央对特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依法行使宪法和《基本法》明文规定属于中央的各项权力。具体包括要完善中央,对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选拔任命、监督、罢免等的制度和程序。

张晓明指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不应取决于某些人的好恶,有实际需要,该释法就释法。另外亦可对立法会制定的法律行使备案审查权。

张晓明强调,健全特首对中央负责制度、公务员管理制度,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也必须以爱国者为主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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