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宣布《禁蒙面法》暂时有效 直至下周五政府提出上诉
2019-11-22 19:12
法官批准《禁蒙面法》暂时有效直至11月29日(下周五),以让政府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政府一方希望法庭裁定《禁蒙面法》及《紧急法》继续有效,并把《禁蒙面法》及《紧急法》违宪的决定暂缓,直至政府上诉有结果为止。法官在判词中指出,政府要求法庭让被裁定违宪的法律继续有效,即会允许行政长官继续实施违宪条例,另一方面就像为行政长官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筑起防护罩。虽然政府一方陈方时称《禁蒙面法》如失效会令市民误以爲蒙面犯法无罪而目无法纪,但法官认为政府的论点不符合现时情况,故拒绝批准《禁蒙面法》继续有效。
另外由于法庭已《禁蒙面法》违宪,即使法庭现暂缓《禁蒙面法》违宪的决定,亦会令因《禁蒙面法》被逮捕及拘禁人士有足够理由申请「人身保护令」,亦会带来法律上的混乱局面,故即使批出暂缓令亦不会回到未裁定《禁蒙面法》违宪前的情况,更像会为乱局火上浇油,故亦拒绝暂缓《禁蒙面法》违宪的决定。但有关《紧急法》的范围具有不确定性,故应交由更高级的法庭去处理。
法官拒绝批准《禁蒙面法》继续有效及暂缓《禁蒙面法》违宪的申请,但考虑到香港现时的局面,以及政府一方有机会向上诉庭提出上诉,故颁下暂时性临时济助,让政府一方在11月29日前自由提出上诉申请,即法官批准《禁蒙面法》有效至11月29日。
高等法院本周一裁定现行的《禁蒙面法》及《紧急法》违宪,案件今午5时在高等法院就解决方法及讼费作聆讯,代表政府一方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要求法庭临时暂缓裁定《禁蒙面法》违宪的决定,让《禁蒙面法》继续有效直至政府上诉至终审法院有上诉结果为止,法官今午5点45分颁下裁决。
法庭记者:徐晓伊、刘晓曦
建立时间17:00
更新时间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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