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认在行人路不小心驾驶 罚款3000元
2019-11-25 12:58
前公民党成员曾健超被指去年12月初,在行人路上以时速10公里驾驶电单车,遭警员截停,事后被控一项不小心驾驶罪名,案件原今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曾今认罪,被罚款3000元。
案情指,去年12月4日下午6时许,被告在景隆街与告士打道之间行人路,向西以时速10公里驾驶电单车。警员见到当时有一名男途人经过,该名男途人见状即时停步,但曾未有减速或停车。警员当时即时截停曾,他在警诫下称「可否畀次机会?」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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