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抹车工涉雷射笔照到警长被控两罪 押明年3月讯

2019-12-17 13:28

被告林泽光。
被告林泽光。

33岁抹车工人于前晚近9时,在旺角雅兰中心外,涉嫌以雷射笔照向警车,并照射到车上警长,警员随即下车拘捕涉案洗车工人。他被控袭警及藏有攻击性武器两罪,今被押解往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案件现押后至明年3月10日,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被告获准以2000元保释候讯,须守下午6时至深夜3时的宵禁令、不可离港及禁足案案发一带。

被告林泽光,为夜更洗车工人。控罪指他于2019年12月15日在旺角雅兰中心1期外袭击警长3236;并于同时同地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支雷射笔,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3月10日,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包括化验涉案雷射笔。被告毋须答辩。控方不反对被告保释外出,他获准保释外出。

被告透过辩方大律师投诉,被告被捕后在警车遭警员拳打头部,又被两名警员以电筒近距离照射眼睛近5分钟,以及超过24小时未能见到律师,要求法庭记录在案。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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