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委会批评政府过度规管的士业 专营的士起表价36元太高
2019-12-23 13:46
竞争事务委员会就《专营的士服务条例草案》向立法会法案委员会提交意见书,补充早前向政府提供的政策意见。
竞委会指出,政府对的士行业过度规管,未有因应近年科技发展及其他转变而作出调节,令香港的士服务缺乏竞争。
而提升的士服务质素的最佳办法,是促进市场竞争。就《条例草案》本身,竞委会提出两项主要建议,一是认为专营的士起表价,应透过具竞争性的程序决定,不应由政府决定,二是厘定符合社会需求的专营的士数目。
竞委会认为,政府建议以36元作爲专营的士的起表价,高于现时的士起表价五成。将起表价定于这水平,目的似乎是刻意减少专营的士与现时持牌的士之间的价格竞争,此举限制了市场机制的运作。
竞委会建议,政府应透过招标程序,要求专营权竞投者在不牺牲服务质素的前提下,以收费水平互相竞争。要达至此目的,政府可在招标时定下最低服务标准及最高收费水平。透过这程序,乘客便可以最低的价格,享用优质的士服务。
至于在方案中,政府建议推出600部专营的士。竞委会认爲数目太少,难以对现时持牌的士的服务质素带来正面影响。在试验计画初期推出少量专营的士(600部)或属合理,但检讨此数目的时间应该提早至两年内。如专营的士能以市价水平的车费提供优质服务,便很可能会日益普及,因而有需要进一步扩大专营的士服务,满足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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