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刑毁滙丰设施判入戒毒所 组织代赔20万

2020-01-16 10:59

33岁无业瘾君子因不满「星火同盟」在滙丰银行的帐户资产被冻结,于上月30日大肆毁坏上水广场的滙丰理财易中心近20万元设施。他早前承认一项刑事损坏罪,今再求情时透露表示获一组织协助,可全数赔偿给汇丰。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考虑相关因素后,采纳感化官建议判被告入戒毒所。

辩方大律师今透露被告获组织协助,就受损设施可全数赔偿20万予汇丰。控方向苏官表示,根据《裁判官条例》,就每一项控罪裁判官最高只可颁下10万元赔偿令,就本案而言赔偿令未必合适,或需时联络汇丰,查问以何种方式收取赔款较合适。苏官则指就赔偿问题留代被告与汇丰商讨即可。辩方在庭外表示,汇丰一方或会入禀区域法院索偿或有其他方式收取赔款,但目前仍需时商议,就赔偿属何组织,他则表示不可透露。

辩方今亦作进一步求情称,被告自还柙两周后有深切反省,他自反修例运动后已半年没有工作,只依靠积蓄过活。是次犯案令母亲须申领综援生活,他深知被定罪后难以照顾需定期覆诊、患有高血压的母亲,已决心日后会重新工作,不再参与示威活动。辩方希望法庭考虑到被告全数赔偿的诚意,决心戒毒,先为被告再索取感化报告,免去判入戒毒所。

苏官考虑到各种因素,包括被告有长期吸食冰毒的习惯、事发时只带有夹钳未有携带其他违禁武器、案中无人受伤等,采纳感化官建议判被告入戒毒所。

案情透露,33岁被告王绘豪于去年12月30日中午1时许,以铁钳砸碎理财中心外墙玻璃,再入内砸毁入票机、存款机、自动柜员机等设施。而被告犯案时右手受伤流血,血迹溅到中心的玻璃及地上,他其后逃离现场。银行职员见状报案求助,警方在涉案地点附近屋邨凭被告右手受伤流血,并身穿染有血迹的灰色T恤的特徵而拘捕他。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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