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聘助理行动主任 须曾任执法部门5年

2020-01-17 17:40

教育局今日公开招聘助理行动主任 (中央监察),入职条件及却与教育不相关,而是将目标锁定曾任职执法部门、具执法经验的人士。网民对于教育局的招聘广告反应颇大,质疑引入前纪律队部成员的做法。

教育局的招聘广告列明,申请人须曾在香港警务处、廉政公署、香港海关或入境事务处等执法部门工作最少5年,并曾担任等同香港警务处警长或以上职级,以及拥有执法经验。 

工作职责包括 到怀疑未注册学校巡查及撰写调查报告、搜集证据,向证人及涉嫌人士录取口供、在巡查完成后负责跟进工作,在有需要时与其他部门联络,以及在检控程序中到法庭作供等等。工作既有调查,又要落口供及上庭作供,看起与警察和廉署调查员的工作类同,因此将目标锁定在曾任职执法部门的人士,亦不能理解。

不过,该职位约合约制,为期1年,时薪212元 (每星期工作14小时) ,月薪约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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