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入禀禁街头表演占公共空间 官拟颁永久禁制令
2020-01-20 11:03
时代广场去年向高等法院申请禁制令,要求禁止街头艺人在时代广场公共空间范围街头表演,去年获法庭颁发临时禁制令直至聆讯完结为止。时代广场今以欠缺状书理由到高等法院申请判决,王鸣峰暂委法官打算将批准正式禁制令,但仍需时考虑细节故将择日颁布判词。
案件原告为时代广场有限公司,被告为经营「JL MUSIC」的李冠杰,以及以街头卖艺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街头表演,非法占用或逗留于铜锣湾勿地臣街 1 号时代广场露天广场,或导致阻塞或放置或遗下任何阻碍物于露天广场的人士。本案首被告李冠杰没有律师代表,今早亦未有到庭。
原告方冀法庭颁布禁制被告在时代广场露天广场作街头表演,或就街头表演导致阻塞或遗下任何阻碍物,又或妨碍原告聘用的任何工人执行禁制令的职务 。原告方另亦希望法庭颁布声明,说明街头卖艺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街头表演并不被视为低声浪的静态康乐活动(Passive Recreation)。王鸣峰暂委法官认为禁制令已产生阻吓作用并质疑声明的需要性,现偏好颁布禁制令但需时考虑会否下令颁布声明,故将择日颁布判词。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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