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举能获任命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明年1月履新
2020-03-24 09:53
特首林郑月娥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任命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张举能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是回归以来第三名首席法官,2021年1月11日生效。她感谢现任首席法官马道立,任内近10年作出重大贡献。
林郑月娥表示,以张举能在法律界崇高地位及经验,相信立法会不会不同意其任命,但担心内会去年至今半年仍未能选出主席,致立法程序停顿,呼吁内会尽快选主席处理,冀今年立法会七月休会前完成任命。
张官是虔诚基督徒,于基督教敬拜会出任长老,他是土生土长并在香港接受法律训练的香港法官,他于1961年在香港出生,在香港大学攻读法律,先后于1983年及1984年取得法学士学位和法学专业证书。他于1985年在哈佛大学法律学院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并于同年获得香港大律师执业资格。1995年,他取得新加坡最高法院讼辩人及律师的资格。
在加入司法机构工作之前为香港私人执业大律师的张举能,于2001年6月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同年12月起,他出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并于2003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翌年起出任遗嘱认证诉讼案件专责法官,而2008年起则出任宪法及行政诉讼审讯表专责法官。2011年,张法官获委任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并成爲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庭长。
张官是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委员,该委员会负责就司法任命向行政长官提出建议。他亦是法律改革委员会成员,并在司法机构内多个委员会及工作小组中担任主席或成员。张官亦是林肯法律学院名誉管理委员。
于2018年10月获升任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的59岁张举能,自2001年出任法官后,于过去18年来,曾处理遗嘱认证诉讼,及宪法和司法覆核的案件。他任高院法官时,曾审理梅艳芳的遗产案,及后专责处理涉及人权及《基本法》争议的案件,至出任高院首席法官时,张官亦参与处理游蕙祯及梁颂恒的DQ上诉聆讯。
张官在梁游DQ上诉案中表明,就人大释法《基本法》第104条,内容清楚列明宣誓无效令议员直接丧失资格,没有重新宣誓的机会,张官表明,香港实行一国两制,香港实行普通法,质疑梁游「到底有何依据批评实行大陆法的中国内地对此释法并非『真释法』而是修改法例,这是自大、嚣张及放肆」,反问「基于甚么理据上诉庭不应受此约束」。张官最终在判词中指出,《基本法》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可凌驾立法会,故采纳人大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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