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16岁女生杂物堵路 获准自签2000元守行为12个月
2020-04-20 16:05
16岁女生去年11月11日,响应全港三罢示威,在早上通勤时间以杂物堵塞交通干道,遭在附近巡逻的警察拘捕。女生原被控「非法集结」罪,其后改控一项「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控方索取法律意见后,同意以自签守行为的方式处理。被告获准自签2000元,守行为12个月,其间不得干犯简易治罪程序条例的任何罪行。
被告黄名睿(16岁,学生)被控于去年11月11日,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留下垃圾桶、栏杆及泥土于牛头角观塘道,对在该处的人或车辆造成阻碍、不便或危害。
案情指,去年11月11日早上7时30分,警方在观塘道2号巡逻,在约30米外看到30至40名示威者,在观塘道西行方向以垃圾桶、泥及栏杆筑路障。被告当时身穿黑色外套及黑色裤戴著白色手套,与其他黑衣示威者聚在一起,期间她曾在附近草丛弯身拾物。
警员下车追截,示威者见状立即逃走,被告走避不及,在坪石邨及丽晶花园间的隧道被制服,警员在她的袋里搜出两部电话。
法庭记者:张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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