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第一卫视违反牌照条件 通讯局发出警告
2020-04-20 18:35
通讯局裁定「非本地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第一卫视在2019年7月31日至2020年2月26日期间,有颇长时间未能提供非本地电视服务,并且未能提供及维持足够的备用设备和所需的维修或更换,以避免或尽量减少服务中断;以及未能按照其持牌机构建议书推出非本地电视频道开展计划,因而违反其非本地电视牌照条件第10.1条及第26条的规定。
通讯局表示,经考虑个案的情况和第一卫视的申述,通讯局决定向第一卫视发出严重警告,敦促它严格遵守相关牌照条件。通讯局亦批准第一卫视更改频道的开展计划,于2020年10月至2022年10月期间逐步推出其馀的5条频道。
第一卫视因运作上的问题,于2019年7月31日暂停其非本地电视服务。第一卫视在2020年1月10日恢复服务后,直至2020年2月26日期间,仍然因设备老化而多次中断服务。此外,第一卫视现时只推出了一条节目频道,并没有按照其持牌机构建议书所述,在2018年5月或之前推出共6条电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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