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飞站」不果涉拳伤城巴司机致撞壆 兼职新巴车长判囚21日

2020-05-08 13:21

被告邓少锋承认袭击一名A21号线新巴车长。资料图片
被告邓少锋承认袭击一名A21号线新巴车长。资料图片

兼职新巴车长于去年5月底清晨,乘搭城巴机场快线前往港珠澳大桥,惟期间疑要求城巴司机「飞站」不果,愤而出拳伤人,更酿成巴士失控撞向路壆,两人皆报受伤。新巴车长早前承认承认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案件原今在西九龙法院判刑,惟辩方今澄清案情指出,当日为事主出言挑衅在先,被告想投诉,但苦无车长证资料,才会鲁莽地想扯开事主口罩一睹容貌,否认出拳打人。但裁判官刘淑娴认为辩方说法不合理,若非被告鲁莽行事,令事主受惊,不会酿成意外,判监21天。

案发背景指出,50岁被告邓少锋去年5月24日清晨6时许,被告乘搭城巴双层巴士A21号线巴士前往港珠澳大桥。辩方今澄清,当巴士驶至客运大楼已全数落客,巡车时见到被告尚在车上,已语气恶劣。被告认为对方不满被「阻收工」,于是上前打算商量早一站下车。未料事主突然急刹,被告亦因而跌低。

之后两人有所争执,彼此都曾表示要报警处理,之后因被告赶著上班未有争持不下。辩方指事主再冷言冷语,又用粗口指骂被告;辩方透露因双亲均患癌,案发前又得知儿子患上2期淋巴癌,心情低落,想要投诉但事主没有挂上车长证,被告于是从后伸手想扯开事主口罩,一察其容貌。庭上又播放案发片段,力陈被告从无伸手到前方伤害事主。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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