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中央保留特殊案件管辖权 杨岳桥质疑扭曲香港终审权
2020-06-16 09:44
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在一个研讨会上表示,《港区国安法》绝大部分工作包括执法及司法工作应该必须由特区完成,但中央也应该保留在极特殊情况下进行管辖,强调只会少之又少。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表示,不清楚邓中华所指的「极其特殊情况」,将涉及甚么类型的案件以及去到甚么程度,他认为,在普通法下,刑事罪行要求清晰性,甚么行为或会犯法,说法不宜太模糊,若充满不确定性,会令人摸不著头脑。
杨岳桥在一个电台节目指,《基本法》是香港最高的法律,若违反规定,可以提出司法覆核。他又指,由《基本法》颁布至今,香港拥有终审权,香港可以处理所有在本港发生的事,形容现时「被扭曲」。
对国安人员在香港执法,杨岳桥表关注,包括相关人事员的地位是否至高无上,以及有无专门处理投诉国安的部门。
清华大学教授、中联办法律部前部长王振民早前形容「港区国安法」温和,香港的一国两制是绝对的例外,杨岳桥回应指,看不到现时是在一国两制下处理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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