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女图闯机场咬伤拦截女保安罪成 辩方指因抑郁犯案求轻判

2020-06-18 13:57

被告卢加敏。
被告卢加敏。

因应示威者多次在机场集会,机管局于去年8月14日取得临时禁制令,持有机票或登机证的旅客方可进入客运大楼。59岁女子声称与友人相约到机场用餐,欲进入二号客运大楼时,涉咬伤拦截的女保安。她否认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受审后今在西九龙法院被裁定罪成。辩方求情称被告患有抑郁等病,相信受病情影响犯案,望可轻判。被告获准保释至7月2日,法庭先为她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后始量刑。

59岁被告卢加敏,被控于2019年8月14日在香港国际机场2号客运大楼6楼(非禁区)G出口的机场保安人群管制站,袭击女保安尹艳雅,对她造成身体伤害。辩方争论被告根本无咬到女保安;另主张若法庭裁定被告有咬保安,亦只是不知有禁制令被人钳制时自卫。

裁判官梁少玲指出被告供词并不合理,如她知道1号客运大楼有实施禁制令,当保安要求她出示护照等证件时,理应联想到措施与禁制令有关,但她从无问及;此外其证供亦有不清晰之处,法庭不接纳其证供,同时不接纳她因自卫而咬人的说法。

至于受袭保安员,其证供亦不一致及不确实之处,最初称有向被告解释禁制令,后又称不肯定;书面供词指被咬3、4秒,庭上却称被咬20秒,故法庭不接纳部分情节。但对于保安劝止被告肢体接触上的情节,法庭认为属真实,加上有医疗报告佐证,因此接纳保安的确遭被告咬伤。另梁官接纳另一女保安的供词,指她供词无夸大,如实作供,她听到事主叫「放口」的说法,亦支持到控方案情。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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