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杨岳桥:若法例写入最低刑期将欠弹性 等同绑著法官的手
2020-06-30 10:10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港区国安法。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指,港区国安法影响深远,批评至今仍未公布条文是极不理想做法。他指,普通法不会撰写量刑最低刑期,如果条文直接写入最低刑期,形容将法官的手绑上,限制判刑弹性。
杨岳桥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至今完全没有公开任何草案及概念,做法极不理想。他又说,每宗案件有独特之处,应由法庭考虑案件证据及求情因素后去量刑,上诉庭会在累积一定案件后,才会有量刑起点及标准,他说,若条文直接写入最低刑期,并非普通法的做法。
对于追溯力问题,杨岳桥表示,若参考一个人在法例生效前的行为,是不公义及不公道,违背法律逻辑。对于若量刑由10年起跳的案件,他认为,必然要在高等法院审理及设有陪审团。
港区国安法草案说明提及,内地对国安案件有管辖权,杨岳桥重申,香港独立司法,有独立审判及终审权,在香港发生的事应按香港法律原则审理,指内地保留管辖权是「留有尾巴」,关键在于有否客观标准。他又关注,被告会否享有香港原有的法律权利、会在甚么情况下会被移送内地、由谁人决定移送、被告有否机会抗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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