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国家安全处为主要执法部门 李家超:正物色处长人选
2020-07-01 15:35
港区国安法昨晚生效,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警务处已成立国家安全处,履行执行国安法责任,该处是主要执法部门,正物色处长人选。他称,特区政府有责任确保履行职责,会确保有足够人手、配备以及培训。
李家超表示,其他纪律部队会全面配合国家安全处工作,署方负责收集及分析情报,部署及执行行动,调查案件,开展国家安全审查及协调工作,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会根据国家安全形势监督指导。
李家超表示,国安法下,特区政府承担国安主体责任,绝大部分案件由特区调查、检控,若无能力处理或特别情况下,会确保案件由相关单位处理,保安局会建立联系机制,联络各方履行职责。
被问到目前铜锣湾示威中,已有多人被捕,李家超表示,法例已经生效,所有人都要遵守。他説不论涉及什么行为,只要警员合理怀疑可能犯国安法,就可进行拘捕、调查及搜证,可向律政司申请,要求取得资料和物料。他说现行法例如此,只是将条例延申到国安法。原则上,只要执法人员有理由相信违反国安法罪行,就有理由拘捕作出检控。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和机制,形容是一国两制的重要里程碑。
建立时间1425
更新时间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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